课程内容
与拆卸工程有关之法规;拆卸工程之监督;拆卸工程之施工安全
认可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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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条件
此课程为有需要之获授权签署人而设及适用于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或注册专门承建商。
(承建商如在过往的注册期内曾触犯法例、被纪律处分或被环境运输及工务局或房屋委员会暂时禁止竞投公共工程的注册承建商,即使已经参加持续专业进修课程,在申请注册续期时仍须接受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的面试。)
(承建商如在过往的注册期内曾触犯法例、被纪律处分或被环境运输及工务局或房屋委员会暂时禁止竞投公共工程的注册承建商,即使已经参加持续专业进修课程,在申请注册续期时仍须接受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的面试。)
开课日期
待定
证书颁发
出席全部课堂及完成课堂内之习作
备注
根据屋宇署《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38的规定,若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注册或专门承建商在过往的注册期内,没有参与《建筑物条例》订明的有关建筑工程或公共工程,则建筑事务监督会转介其续期或将其姓名或名称重新列入名册的申请予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来进行面试及评审。
有见及此,香港建造学院现举办一个特别为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及注册专门承建商有意申请续期或将其姓名或名称重新列入名册而设的「注册承建商持续专业进修课程」。藉此课程,本学院希望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及注册专门承建能更新其对建筑业管制法例及作业备考的最新知识。同时,本学院经与屋宇署相讨后,屋宇署已同意就那些在过去注册期间没有参与《建筑物条例》订明的有关建筑工程或公共工程的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及注册专门承建,只要他们能在递交有关申请前不多于三年修毕这课程,他们在申请续期或将其姓名或名称重新列入名册时便可获豁免所需的面试。上述豁免安排并不适用于那些在过去注册期内曾触犯法例、被纪律处分或被停牌的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及注册专门承建,此等承建商在申请续期或将其姓名或名称重新列入名册时仍然须要接受面试。
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须修读单元1课程。注册专门承建商须修读单元1另须额外修读单元2至单元6内适用于其注册之专门工程单元。
有见及此,香港建造学院现举办一个特别为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及注册专门承建商有意申请续期或将其姓名或名称重新列入名册而设的「注册承建商持续专业进修课程」。藉此课程,本学院希望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及注册专门承建能更新其对建筑业管制法例及作业备考的最新知识。同时,本学院经与屋宇署相讨后,屋宇署已同意就那些在过去注册期间没有参与《建筑物条例》订明的有关建筑工程或公共工程的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及注册专门承建,只要他们能在递交有关申请前不多于三年修毕这课程,他们在申请续期或将其姓名或名称重新列入名册时便可获豁免所需的面试。上述豁免安排并不适用于那些在过去注册期内曾触犯法例、被纪律处分或被停牌的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及注册专门承建,此等承建商在申请续期或将其姓名或名称重新列入名册时仍然须要接受面试。
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须修读单元1课程。注册专门承建商须修读单元1另须额外修读单元2至单元6内适用于其注册之专门工程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