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纾缓建造业技工人手不足,建造业议会(议会)于2017年推出「中级技工合作培训计划」。透过与雇主合作,以「先聘请,后培训」的模式为学生提供在职培训。于培训期间,香港建造学院(学院)向雇主及学生提供资助及津贴,鼓励新血加入建造业。
雇主须先递交「中级技工合作培训计划」的申请表格,经学院成功审批后,雇主可以招募学生,以及在学院的监管下进行培训。培训期分别为1个月至6个月,视乎工种而定。
为纾缓建造业技工人手不足,建造业议会(议会)于2017年推出「中级技工合作培训计划」。透过与雇主合作,以「先聘请,后培训」的模式为学生提供在职培训。于培训期间,香港建造学院(学院)向雇主及学生提供资助及津贴,鼓励新血加入建造业。
雇主须先递交「中级技工合作培训计划」的申请表格,经学院成功审批后,雇主可以招募学生,以及在学院的监管下进行培训。培训期分别为1个月至6个月,视乎工种而定。
类别 | 工种 | 训练期 |
建筑及土木工种 | 髹漆及装饰工 | 6个月 |
钢筋屈扎工 | 5个月 | |
假天花工 | 4.5个月 | |
金属棚架工 | 3个月 | |
专业海事工种* | 水下土工布船操作员 | 6个月 |
机械设备操作工种# | 推土机操作工 | 1-2个月 |
履带式固定吊臂起重机操作工 | 3个月 | |
机电工种 | 电气布线工 | 6个月 |
装修维修工种 | 装修维修工(楼宇)* | 6个月 |
*注有「*」号之工种不设中工资格,学生于完成培训计划及通过测试后可获发毕业证书。
#机械设备操作工种不设中工资格,学生于完成培训计划及通过测试后可获该工种的资历证明。
申请计划的雇主需符合以下资格:
(1) 总承建商;或
(2) 建造业议会「注册专门行业承造商制度」下之注册公司;或
(3) 最近五年内(由申请日计)曾向建造业议会缴付建造业征款之承建商或承建商所直接雇用之现行的分包商;或
(4)持有翻新、维修和保养工程或新工程的业主(业主即该物业的持有人、发展商或管理人)
(i)发展商:必须为「香港地产建设商会」之会员,相关之会员资格由申请者提供证明;或
(ii)物业管理人:必须为「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之会员,相关之会员资格由申请者提供证明;或
(iii)其他类别申请人:如申请人不属于以上批核的类别,将按个别申请个案的情况提交小组委员会考虑及审批;或
(5)持有最少一份持续合约或承办工程文件,建筑工程的性质,无论是整项或部分项目,必须适合建议书所列之培训工人类别。
查询电话: +852 2100 9000(合作计划)
学院每月举办招募日,协助雇主招募学生,有意参加的雇主可电邮致 cos.itcts@hkic.edu.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