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纾缓建造业技工人手不足,建造业议会(议会)于2017年推出「中级技工合作培训计划」。透过与雇主合作,以「先聘请,后培训」的模式为学员提供在职培训。于培训期间,香港建造学院(学院)向雇主及学员提供资助及津贴,鼓励新血加入建造业。
雇主须先递交「中级技工合作培训计划」的申请表格,经学院成功审批后,雇主可以招募学员,以及在学院的监管下进行培训。培训期分别为1个月至6个月,视乎工种而定。
为纾缓建造业技工人手不足,建造业议会(议会)于2017年推出「中级技工合作培训计划」。透过与雇主合作,以「先聘请,后培训」的模式为学员提供在职培训。于培训期间,香港建造学院(学院)向雇主及学员提供资助及津贴,鼓励新血加入建造业。
雇主须先递交「中级技工合作培训计划」的申请表格,经学院成功审批后,雇主可以招募学员,以及在学院的监管下进行培训。培训期分别为1个月至6个月,视乎工种而定。
类别 | 工种 | 训练期 |
建筑及土木工种 | 髹漆及装饰工 | 6个月 |
钢筋屈扎工 | 5个月 | |
假天花工 | 4.5个月 | |
金属棚架工 | 3个月 | |
专业海事工种* | 水下土工布船操作员 | 6个月 |
机械设备操作工种# | 推土机操作工 | 1-2个月 |
履带式固定吊臂起重机操作工 | 3个月 | |
机电工种 | 电气布线工 | 6个月 |
装修维修工种 | 装修维修工(楼宇)* | 6个月 |
*注有「*」号之工种不设中工资格,学员于完成培训计划及通过测试后可获发毕业证书。
#机械设备操作工种不设中工资格,学员于完成培训计划及通过测试后可获该工种的资历证明。
申請計劃的僱主需符合以下資格:
(1) 總承建商;或
(2) 建造業議會「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制度」或「分包商註冊制度」下之註冊公司;或
(3) 最近五年內(由申請日計)曾向建造業議會繳付建造業徵款之承建商或承建商所直接僱用之現行的分包商;或
(4)持有翻新、維修和保養工程或新工程的業主(業主即該物業的持有人、發展商或管理人)
(i)發展商:必須為「香港地產建設商會」之會員,相關之會員資格由申請者提供證明;或
(ii)物業管理人:必須為「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之會員,相關之會員資格由申請者提供證明;或
(iii)其他類別申請人:如申請人不屬於以上批核的類別,將按個別申請個案的情況提交小組委員會考慮及審批;或
(5)持有最少一份持續合約或承辦工程文件,建築工程的性質,無論是整項或部分項目,必須適合建議書所列之培訓工人類別。
查询电话: +852 2100 9000(合作计划)
学院每月举办招募日,协助雇主招募学生,有意参加的雇主可电邮致 cos.itcts@hkic.edu.hk 。